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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着镜头,沉默了两秒。
“二十年前,我被错误指控藏匿违禁品,没有留下任何犯罪记录。”
顾青青像是抓住了什么把柄似的:
“错误指控?吴队长你这话说得可真轻巧!”
“当时指控你的人是我,我可清清楚楚记得你包里就是有东西。”
她声音忽然变得委屈起来:
“你现在当上警察了,就利用职权来报复我、报复我的女儿?”
“吴队长,你这样做对得起你身上这身警服吗?”
现场几个记者的眼神变得微妙起来。
我看着顾青青,忽然很想笑。
二十年前她轻飘飘一句“我亲眼看见了”,
毁了我整个人生轨迹。
二十年后她还是这副无辜又笃定的表情。
想毁了我的名声。
舆论发酵得比我预想的更快。
当天上午那段采访视频就在各大平台疯传。
标题一个比一个惊悚。
“女警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花季少女,竟是二十年前公报私仇”
“有过案底的人凭什么当警察?受害者母亲含泪控诉”。
评论区清一色地骂我。
“这种人也能当警察?什么垃圾系统。”
“二十年前自己就不干净,现在报复人家女儿,真恶心。”
“滥用职权罪了解一下,应该把她抓起来。”
下午市局的电话打了过来:
“吴双,督察那边已经立案了。局里的意思是,你先停职接受调查。”
我握着电话指节微微发白。
电话那头叹了口气:
“你这事现在不是简单的办案程序问题,成了舆情事件了。”
“市里要求彻查,你明白吗?”
我明白。
彻查的意思就是先把我查干净。
如果我身上但凡有一点不干净的地方。
那我查顾小雨这件事就成了公报私仇。
顾青青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为她脱身。